按照淄博市委、市政府及张店区司法局的要求,下发《关于开展“慈心一日捐”活动的通知》后,我所在律所主任的带领下根据《通知》精神,积极组织律师及助理工作人员开展捐款活动,体现了洪筹律师高度的政治觉悟和思想素质,大力发扬一方有难八方支援的社会主义互助精神,响应了“奉献洪筹律师的一份爱心、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”的社会主义号角的号召。活动开展以来,我所共计捐款共计3900元人民币,受到司法局领导的好评和表扬!